昨日,省物价局发布4个商品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其中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明年2月1日开始实施。
与第一版规定相比,这个实施细则堪称“事无巨细”。细则规定: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公布商品房Z高销售面积价格或平均销售价格,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与第一版规定要求的“申报价格”相比,不仅明确了申报价格的内容,还明确了申报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产权停车位(库)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租赁年限等,要纳入楼盘需要向购房者公开的信息类别。
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包括的内容。比如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符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费用,或是精装房的费用。根据要求,商品房价格要一套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