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买家外地人,因为11.15被限购,但提前网签了有效期至12.2,仅有的一次机会。
我们的合同是全款过户。12.1日到了东湖高新房管局,她临时说,手里要押5万元,等交房完后查漏水、以及房屋历史户口问题再给我。这里问题有二。
1)全款过户,她不给全款,我怎么可能签字登记?否则她潇洒拿证,可以不甩我。
2)漏水和我的户口本她都看了,没问题。但她竟然还要查我前任房东、女儿、甚至孙女的户口。不知道她哪根神经出了问题。难道我买房之前,我不会查上一任房东?
Z终,下班了没有过户。高潮来啦!
今天是12.2日,她们购房资格的Z后一天。然鹅~~她被堵在鄂州路上,从早上06:00~20:00也没能来武汉,她们亲自打电话来说:我们放弃了!
我全程录音,是的,她亲口说:“不来了。我们放弃了!” 赤裸裸的主动解约,也许堵车算不可抗力,但注意,她说的是主动放弃购房,所以法律上她是违约。
违约金是合同总价20%,晚上她们特来劲儿,说房东明天我们退钱吧。我郑重告知:先确定责任。
对方爆炸啦。。。现在还在电话狂轰滥炸,我已经不想吵架了。自作自受。
各位怎么看?12.1你不珍惜,12.2作茧自缚。
本帖Z后由 carl 于 2016-12-2 22:38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