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租房,12月8日在58同城上看到一则单间转租信息,感觉比较满意,就约了转租方看房。看了屋内情况后,比较满意,我们就互拍了身份证留证,同时我也拍下了她之前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之后我们商议11号正式签订租房合同,15号正式入住,同时留下400元定金,写了一张收据。
但,这两天我仔细阅读了拍下的租房合同,发现里面有一条规定“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分租或转租”,思考再三,觉得不妥。
今天上午,便以工作为借口,告知转租方不打算租房了。希望能退还部分定金,部分作为赔偿。但对方坚决说我违约,分毫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