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6月租了位于花桥一村颐和丽晶小区B 2栋3单元1202房一年的时间,现因工作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我提前一个多月也就是10月底给房东周伟打了电话说明了第二年不能续租的问题。按照我们合同约定在我退房时房东应把我租房时的押金3000元如约退还,可是房东拒绝。我提前一个月就已经把房子空出来了,他说忙迟迟不来拿钥匙,在这期间我还好意帮他往出租房子,带5、6个中介来看房,考虑到他的房子不可能很快就租出去,所以我没打算退Z后一个月的房租,可是房东还是恶意不退还3000元押金,他的这种恶意的行为触犯了我的底线。所以发上来给大家,免得再有人上这种人的当。下面的照片是在他家阳台拍的外景和我们合同条款还有我交物业费和水费的收据,是我该交的费用我都交齐了,大家想租房一定看清楚了,和这样的人绝对不能打交道!作为一个女孩子,面对这样的事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押金他说退就退说不退就不退,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