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申明:非本人。我的的一个好闺蜜,28岁,找了1个37岁的离婚男人,私营单位的老板,我闺蜜是财务。工作久了日久生情在一起了。男的是离婚带一个8岁的姑娘,条件也不算特别好,家里有2套房子,月薪估计2.3万吧。我们还有闺蜜爸妈都很不同意,但是他们感情还不错,也发展了2年多了,现在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闺蜜个人条件还可以,工作几年,买了代步车,存款也够付小房子的首付,但是一直还没买房。闺蜜家里要求男方给10万礼金加三金加酒席钱。可能是觉得男方家二婚带了孩纸,有点丢人,所以礼金要的比较多。因为这事,闺蜜和她男朋友吵过几次更麻烦的事来了,闺蜜的婚房是准备把原来男方家出租的老房子重新装修了用,男方家的私房要拆迁,她未来公公基本上就把所有积蓄都拿出来全款买了套房子,写的是那个小女孩就是他孙女的名字,让我闺蜜很不好想,像是防着她一样。然后他男朋友又托关系找了个比较好点楼盘的指标,没想到这事也成了,他男朋友基本上也把手上剩下的钱拿去买了房子付首付,但是只写了他一个人名字。他们本来也是打算5.6月领证的,我闺蜜提过Z好是写俩个人名字。而且他首付不够,我闺蜜还借了10万给他。发生这么多事吧,闺蜜就觉得挺没意思了,觉得离过婚的男人真的挺没诚意的,自己毕竟也可以找个简单的家庭,大家给点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