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老公领证后未迁户口,自己的户口状态是未婚,买房时都提交了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给置业顾问,等交了首付款,办了银行贷款后,置业顾问又告知我们资料不齐,需要把户口状态更改过来。我俩都是外地户口,为改这个还得两省来回奔波,我就想问下各位朋友,提交了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为什么非要改户口状态呢?
问置业顾问,他一会儿说是银行的要求,一会儿说是房管局要求,前后矛盾,他说别人单位就是需要,他也不懂。
真是搞不懂这个顾问了,又不是第一次卖房,也不是才知道我们是外地的,真有这些政策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们,这样回家过年就可以一起办了。
有没有哪位朋友有同样的经历或者好的处理建议,先在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