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某国企单位的外包工,就是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在某国企上班,我去年八月份休的产假,休产假期间没有发过工资,但还在继续每个月为我们缴纳五险,包括我们个人的那部分。
另外发过年终奖及其他补贴共计3500元左右(这些钱是每个员工都有,并且我还比别人发的少一些、可能是因为我在休产假的原因)。
然后我在今年一月份向外包公司申请办理了生育津贴,现在钱下来了,有1.3万左右,现在某国企也就是我在上班的工作单位搞人事的跟我们说,这个生育津贴1.3万要扣除我们休产假期间的五险(包括每个月公司帮我们缴纳的那部分900多加上自己个人那部分300多,合计1200多)总计接近五千块钱,现在只发给我们8000左右的生育津贴。
她给的理由说是我们休产假期间所有的福利应该是由ZF承担,包括五险,所以要把这128天的五险给我们扣掉,
我想问下这样合理合法吗?
我不太懂这方面,但在网上查好像我们只承担个人的那部分就够了,还是麻烦知道的筒子们告知下?在此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