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帮忙看看
18回复
阅读 1861
catfish29zs
小学六年级
去年十二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当时手上没钱,所以和对方商量等我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给足首付款116万~126万,(房屋总价186万)找银行贷款70万~60万。所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写明什么时候给钱。现在已经付给卖房的人55万,我们的房子也卖掉了,上周签了贷款等银行走流程在,并未收到款。卖房的人现在突然要求我们在15日内再支付61万给他,请问是否在理?合同里面并没有这一条。现在的问题是我没有收到卖房的钱,我房子的卖家又要求我半个月内再支付房款,这种情况下我拒绝的话是不是就算我毁约?但是合同对房款支付时间并无限制,我拒绝不合理要求不算毁约吧?
标签
展开全文
一键安装官方客户端
江城热点及时推送 阅读体验更流畅
全部回复
catfish29zs
小学六年级
我也知道对方闹心。但是当时合同是这样签的,我们也没有耽误对方,一有钱就给对方了,办贷款,走流程也是积极在弄。但是现在要我十五号前拿61万,确实拿不出来。中介要我走信用贷这些贷款先把钱套出来,这个要求也是不合理的,利太高了
catfish29zs
小学六年级
说实话,厉害关系真没有。。只是中介只是忽悠你尽快定下来买房。他好赚中介费。那些合同就用来忽悠。我现在后悔找吉家的,完全是两边忽悠。
首页
版块
和武汉妹子交朋友
了解武汉的窗口
在武汉结婚 买房 装修 旅游 购物
用得意生活app有优惠
立即下载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
得意生活®得意®得意DE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