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答疑

二手房买卖纠纷,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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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当时手上没钱,所以和对方商量等我把自己住的房子卖掉,给足首付款116万~126万,(房屋总价186万)找银行贷款70万~60万。所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写明什么时候给钱。现在已经付给卖房的人55万,我们的房子也卖掉了,上周签了贷款等银行走流程在,并未收到款。卖房的人现在突然要求我们在15日内再支付61万给他,请问是否在理合同里面并没有这一条。现在的问题是我没有收到卖房的钱,我房子的卖家又要求我半个月内再支付房款,这种情况下我拒绝的话是不是就算我毁约?但是合同房款支付时间并无限制,我拒绝不合理要求不算毁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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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fish29zs 小学六年级
wwt1218发表于 2018-05-03 09:26 那别人也不可能无休止的等吧?

所以这个就是问题啊,当时约定好的,所以合同上就没写给钱时间,我们也在积极走流程,找银行签贷款,等我卖房子钱到了就去过户。我是丝毫没有懈怠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对于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以及中介要我们做什么信用贷乱七八糟的贷款,我们是拒绝的。

catfish29zs 小学六年级

我也知道对方闹心。但是当时合同是这样签的,我们也没有耽误对方,一有钱就给对方了,办贷款,走流程也是积极在弄。但是现在要我十五号前拿61万,确实拿不出来。中介要我走信用贷这些贷款先把钱套出来,这个要求也是不合理的,利太高了

catfish29zs 小学六年级

说实话,厉害关系真没有。。只是中介只是忽悠你尽快定下来买房。他好赚中介费。那些合同就用来忽悠。我现在后悔找吉家的,完全是两边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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