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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结婚,婚前一方有房产同时又贷款,到底该不该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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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婚前房子,但是有房贷的,在法律上来说婚后剩余还款的部分,产生的增值是夫妻双方财产,因为你没法界定到底是谁的工资在用于生活,谁的在进行还贷;所以即使不写名字,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实际你离婚后要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有名字的会更有优势;因为在执行上,你很难获得这部分财产,产生纠纷,更可能什么都得不到。那么,在条件描述的情况下,男女双方是不是应该从公平的角度考虑问题,大家绝对这样看来要求加名字到底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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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表一支 高中一年级
cocotom1314

就知道会想偏的,首先我是男的,其次我早过了结婚的年纪,只是有感很多人发帖讨论这个问题,想看看大家怎么想的;和结婚前考虑财产问题一点毛线关系都没有,就事论事,其实没人能做到毫不关心,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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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huang83发表于 2018-6-21 15:55 那你应该首付也付一半好了,结婚就算清楚。没付钱凭啥让你白白拿走几十万的产权

房子挺贵的,所以才产生这个问题,现在社会不是要求男性要有房子吗,首付出一半了,就不存在继续讨论下去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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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tom1314发表于 2018-6-21 15:59 回复 各表一支 的帖子这和男女有什么关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怕被喷,我只想描述清楚中立立场,看看得意众的想法而已,不要说什么还没开始就考虑钱,婚姻就是要考虑钱,感情和钱做个权衡,互相探个底线,以后大家就照着这个底线过日子。。。 想不通这一点以后很艰难的。。

各表一支 高中一年级
老腊肉发表于 2018-6-21 16:04 换个角度看,如果女方倾其家产首付买个房子,还要考虑男方离婚的时候能不能确实带走一份,你觉得可能吗? ...

有道理,其实我也倾向于加是证明自己更投入,底线更低;不加名字是对不住家庭的付出;现在社会离婚率这么高,谁能担保以后就走的长远,如果此时头脑一热,未来麻烦更多。

各表一支 高中一年级
决战小小

对 这个三观满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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