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6月23号在光谷广场西班牙风情街1090号的手机店里买的一个苹果6s手机,至今2个月时间,手机就不行了,今天过去找他们,他们竟然不承认是在他们店买的,我出示发票,他们还是不认,说辞是光谷广场手机店都是这样的收据,我说有手机、有票据、有购买时间,怎么能无耻到这地步,他们店的一个收银,一个18的女的出口骂我,过来推我,旁边的男的(也是他们店得)准备打我,我说你打试试,然后就收手,后面一个男的说,我们店不欢迎你,你给我滚出去,并过来推我出去,之后我报警了。但JC过来之后,好声好气的和他们说,之后一起把矛头都指向我,我是消费者,我在你们这里买了手机,现在两个月时间就坏了,找他们是理所应该的事情,换谁都会这么去做,JC却说我妨碍他公务,理由是他们没对我身体造成伤害,只是骂了我,推了我,属于道德范畴,至于手机,他说管不了。天下还有王法吗?再次出示该店的照片和地址,希望你们不要再吃这种亏,去这黑店。这事我会一直追究下去的,JC不管,我去找工商局投诉,他们卖给我的手机的票据上面没有工商的章子,没有他们自己的章子,完全属于偷税漏税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