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大叔买房啦!今天去交了首付款…真是tmd贵,首付98万!大叔说从来没有刷过这么贵的卡!我们两算是相识于得意离婚群的两个奇葩吧!认识不到一年,两个人到中年都不怎么样的人互相爱的不得了,每天腻腻歪歪还不够,这下还冲动的一起买了房…说是一起买房,房子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只出资百分之二十,多的要么是他的,要么是他借的…是不是觉得我捡了个大便宜???哈哈哈!其实没有谁想过占谁的便宜,我们暂时不准备结婚,但我们感情很好,没有想过要分开。两个善良的人都不会占任何一方的便宜…让我们好好爱下去吧!至于房子,让我们一起把它变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