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这天下午17:21正在上晚班的我接到青山水上公安分局的电话,问XXX和我什么关系?我听到人家说出我爸爸的名字,想着是骗子,就问你有什么事吗?可对方还是继续问我这个问题,我也继续问他到底有什么事?对方还在发问,我就挂了电话。没一会儿,对方继续打来电话,还是问我XXX是你什么人?我还是反问他到底有什么事情?对方问你是不是XX?我一听,骗子都能叫出我的名字了,问他什么事情也不说,就又一次挂了电话。第三次,对方再次打来,告诉我XXX在江边落水了,120对他进行了急救,现在送去了青山普仁医院,这会儿正在抢救,让我马上赶到普仁医院去……挂了电话后,我心里一紧,莫不是爸爸喝了酒的,在江边不小心失足落水了!连忙电话通知了妈妈赶快去医院,就在和妈妈讲完电话后还半信半疑,觉得会不会是骗子在医院会让她缴费什么的……心里还在想着,如果真是爸爸落水了,这会儿抢救,一定会没事的!一向悲观主义的我,在那会儿压根没想过“死亡”二字。
马上和领导请了假,准备赶去医院的。接到妈妈从医院打来的电话,说我爸爸已经走了……在打车去医院的路上,在医院的表舅打来电话,说JC接到的报警电话告诉他,我爸爸是从二七大桥上跳下来的。我怎么也无法相信,在家好好的,怎么会去跳桥?中午爸爸还买了胡萝卜和生姜回来,说好晚上烧羊肉吃。他到底是什么委屈,要走这一步?
赶去医院后在抢救室见到了爸爸的遗体……后来水上公安分局的民警要我去一趟办理出警证明。我表达了歉意,希望他能理解我挂电话的行为。我去了后,他们开具的证明是15:54接到报警,他们去打捞的。我问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飘在水面上了吗?他们告诉我,那天接到的报警电话有好几个,有说他跳桥的,有说看到他飘在江面上的。
第二天我去医院办理医学死亡证明。一位水上公安分局的法医给我来电,问对于我爸爸的死,我是否清楚,我回答不太清楚,那会儿我正在上班。法医说要对他进行尸检,我问是要破坏遗体吗?法医说,那倒不会,只是对表皮做一个尸检,他们要按流程看是否有捆绑勒痕,排除刑事案件,问我是否有异义,我和妈妈商量后,同意他们去殡仪馆做尸检。并且问法医是否会有个结果告知我,法医说会给我回复。不过后来一直没接到电话,可能他忘记了。
就在我在医院办理盖章的时候,表舅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去打听了,我爸爸不是跳桥,而是网鱼的时候不小心滑倒水里了。在落水前,当时有目击者称,下午三点钟左右,有两三个人还接到过我爸爸给的香烟!说是给的“雪莲”(今年新疆的表哥来武汉过年,专门给他带了那边的香烟)。这个时间有人见到过他,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从余家头的立交桥再走到江面上去。再后来表舅告诉我,我爸爸落水的时候,旁边还有垂钓的人,人家说还甩了鱼竿要救我爸爸,我爸爸跟别人说不需要,他会游泳!他当时穿着棉袄,旅游鞋,兴许也喝了酒的,不能自救,所以才会造成悲剧。
我很想知道爸爸到底当时是怎么落水的?真的是有人看到他跳桥?有人甩出鱼竿要解救他?有谁知道真相吗?有哪位好心的知情人,能否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