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关注!2.5天小长假要普及?又一省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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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江苏发布“实施意见”

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

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此前,已经有其它省份推出类似意见

2.5天小长假,或许离你已经不远了。

相关消息一出便引发网友关注:

江苏并非是首个发布类似通知的省份

2019年1月,据河北省政府网站消息,河北省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江苏人大代表曾建议:将2.5天小长假推向全国

今年两会期间,有关假期的话题引发热议。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提交了《关于实施2.5天小长假的建议》,呼吁加快推进“2.5天小长假”由“全国性试点”转变为“全国性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

为何这样建议?

熊思东提出,全球范围来看,经济越发达国家的公民休假时间都比较长。

目前,从法定节假日、法定带薪年假数量看,我国公民每年的法定休假天数(不含双休日)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熊思东认为,设置和实施2.5天小长假就是回归工作的本质。奋进路上,劳逸结合,该加油时不硬熬,该休憩时不蛮干,才能更有活力,走得更远。

此外,设置和实施2.5天小长假能让国民增加更多外出旅游休闲的时间选择,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为此,熊思东建议:

1、组织试点城市总结相关经验,加快推进“2.5天小长假”由“全国性试点”转变为“全国性政策”,将“2.5天小长假”以条例化、制度化的形式加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2.5天小长假”。  2、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2.5天小长假的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每一位劳动者享有同等的休假权。  3、针对政策落实到一线工作人员身上“有难度”的单位,比如医院、百货商店、行政中心等窗口服务型单位,可以探索实行轮班机制,做到职工享受福利和履行法定工作职责两不误。对一些确实无法享受“2.5天小长假”的员工,应当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

网友热议:“2.5天小长假”条件是否已成熟?

有关是否应该试试“2.5天小长假”的讨论其实由来已久,各地出台的仅仅是“实施意见”而并非强制执行,因此,落地意见就显得很重要。

在网友看来,首先还是要保障劳动者“双休”的权利:

而已经开始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的地方落地情况又如何呢?

据报道,2016年4月1日起,山西省晋中市江西省吉安市开始正式实行2.5天休假模式。在执行时间上,吉安市晋中市两地规定,每年从4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周五下午弹性作息制度,原则上每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

紧随其后,贵州省黔南州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五的下午,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轮流休假。江西省上饶市则提出,在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

#今日话题:

加入武汉实施2.5天小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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