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是从行车记录仪翻拍下来的,没来得及从转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我直行大概速度30码到40码左右,前面这位骑摩的的人左转打了左转灯,我一直直行方向盘没有动,绝对没有往右边打方向盘,因为我直行啊,然后莫名其妙他就在我身后倒了。其实我当时可以走,绿灯啊,我看到他倒了,就停下准备去看,记录仪才装的一个新的,还没搞清楚咋看回放,他就过来敲车窗说我把他撞倒了,然后我下车态度非常好就问他,你刚才左转我的速度很慢,我直行不可能打方向盘,他说我往右边打了一下方向盘,所以才撞到了,他还说他一直打灯,我说你肯定是没有看后面就往左,你们的习惯都是不看后面的认为汽车不会撞上去。。。。
他胳膊关节处破了皮,流血了,要100块,旁边一位行人说绝对是他找我扯皮,Z后我看他也造孽,四十多岁,估计还是做体力活的,我就说好算了,直接微信转账给他了,我说以后大家都小心一点开车,注意安全。自认为这样解决,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我也没有说什么,而且我态度很好,对方态度道也还行,但是他一说是我速度快,一说是我往右边打的盘子,所以才撞到他。整个过程没有叫嚷喊骂,旁边行人说的公道话,
刚才又回想一下看了行车纪录仪的视频,我感觉是我直行虽然速度慢但没有让他,他就直挺挺地往左边走,然后创到了我的后视镜,他就倒地,他的胳膊是倒地之后插在地上擦破了。
只是想请教下,这样处理对吗?如果当时我直接无视开车走了,会怎样?他报警交警会找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