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产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二)生育分娩及住院流引产人员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参保人产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二)生育分娩及住院流引产人员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