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时候参加了的得意的一个团购活动,一个洗车活动,这个地方离自己挺远的,但看到说明里面写过年也能用,就团了,感觉商家也是不赚钱的。就是为了凑人气,所以我也就够他凑人气了,去了无一例外的开始推销在他们那里保养,因为离的很远,就拒绝了,头一次去就为了报会员,不能用,被我老公教训了半天,过了一个月用了一次,洗得很干净,还夸了几句,Z近一次就是昨天过小年,我老公又安排我去洗车,这次去的时候,店员就不让用了,我说为什么不让用,店员只说老板规定的,没有理由,我立马打了工商局电话和市长专线,也反馈去了得意,今天店家就加我微信,给我退我团购的钱,我不想要,感觉很气人,单方面违约就退换钱,我感觉这个老板不懂法,请问我要怎样让这个不懂法的老板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不要钱,我就想让它法人背上人违约的征信,请各位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