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关于「养父性侵案」,这个免费打官司的女律师究竟有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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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半菀


Z近惊动全国的「14岁少女被养父性侵事件」,我想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


随着案件深入,我们了解越多,越感到心疼、恐惧又愤怒。

虽然Z后会怎么样还不清楚,但国家已经介入,相信很快会有一个结果。
?


Z近又有一个好消息——中国首位专职公益律师郭建梅,正式成为本案受害少女星星的法律代理人。

在国外,公益律师有很多,奥巴马、希拉里都曾是。

但在中国,这样的律师却少得可怜。

289名,是2019年公益律师网站上登记的在册人数。

但实际上,具体有多少律师真的在免费为需要帮助的人打官司,谁也无从得知。

答案很简单,因为不赚钱。

不赚钱的工作,有人愿意长年累月去干,就是一种伟大。

毫无疑问,郭建梅算一个。


01

郭建梅,1960年,出生于河南省滑县一个清贫的家庭。 

那个年代的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在某些地方,说妇女就是家里的奴隶,一点也不为过。 

她的奶奶有被爷爷家暴的经历,她的姥姥也遭到姥爷休弃、扫地出门。

从那之后,小小年纪的郭建梅,常常紧跟在姥姥身后,帮着姥姥捡垃圾维生,这一捡就捡了六年。

这些童年不幸的经历,深深的烙在了郭建梅心中,无法抹去。


郭建梅和姥姥姥爷

34岁那年,本拥有稳定高薪工作的她,毅然选择辞职,从此走上了公益律师这条路。

周围人都说她疯了,放着大好的前途不要,非要亲手毁了自己的人生。

但她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用我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女孩。

02

1992年,她参与起草了《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了很多妇女权益相关的努力和研究。

公益律师的路,不是那么好走的。

妇女法律援助这件事,离大部分人的生活太过遥远,甚至无人关注和在乎。

时间久了,因常年深积在心中的焦虑和严重透支自己,郭建梅曾患上严重的抑郁症。

因为这些年郭建梅接手的,都是无人问津、难赢难缠的案子


?
李彦,四川安岳县的家庭妇女,她长年遭受老公家暴,被烟头烫全身,还被生生剁掉一根手指。

她反复去寻找妇联、县领导、派出所的帮忙,结果都没用。

Z后,在一次家暴中,绝望的她奋起反抗,杀掉了丈夫谭勇。

她杀了人,但没钱请律师辩护,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没人愿意接李彦案子郭建梅知道后,果断接了。

因为接了这个案子,她曾几次遭到谭勇的家人围堵辱骂和威胁,场面一度失控。

“她是杀了人,但要看看她为什么杀了人!”

Z终,在郭建梅的努力下,李彦死刑改为死缓。

她又拯救了一个可怜的女人。


?
曾经轰动中国的凤凰“9·4强奸案”,有两位少女都是受害者。

阿琳与小红遭遇相同,Z后法院宣判小红获得35万元赔偿,阿琳却分文未得。

阿琳母亲说:“孩子太可怜了,可她父母没文化没本事,她也只好认命!”

得知阿琳一家放弃起诉后,郭建梅主动要求担任阿琳的代理人,为阿琳争取她的正当权益。

“不是和法律过不去,我就是要为阿琳讨个公道!”

强奸女孩的人,必须要付出代价,更何况是未成年。


03

在接星星的案子之前,她曾处理几起典型的未成年强奸案

全都是12至13岁少女遭绑架并被强奸,但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的罪名是“嫖宿幼女罪”。

在法律上,相比强奸幼女的Z高处刑,“嫖宿幼女罪”的Z高量刑偏低很多。

她通过帮助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未成年幼女,让大家逐渐了解到“嫖宿幼女”是极其严重的性暴力罪行,并坚决要求废除被害幼女的污名化。

这对我们每个女性来说,都至关重要。



在她的团队接手的将近5600件案子里,这样的案子,还有太多太多......

“结婚十月被丈夫家暴致死”案;
“被囚禁黑屋的年轻女工”要工资案;
“山木集团总裁强奸数名女员工”案......

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还有一件——湖北女孩遭丈夫挖眼案”。

26岁的小夏,原本有一双美丽动人的大眼睛,2004年与本市农民牟某结婚,同年11月生下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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