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4 14:25 上传
下载附件 (264.81 KB)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调控新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才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此次新改主要对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调整。
30岁以上单身算无房家庭
可在新房摇号时享受优先资格
以前:单身不分年龄,不算无房家庭,摇号时不享受优先资格;
现在: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离婚需满3年才算无房家庭
才有新房摇号优先资格
以前:2018年4月4日以前离婚算无房家庭;
现在: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加大无房户房源比例
从50%达到80%
以前:杭州市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现在: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商品房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
以前:新购的房子满两年就可以对外进行出售
现在: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以前:杭州主城六区、萧山区可在预售合同签订后预缴契税。
现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才可缴纳契税。
此前:老人以投靠形式落户成功后即有购房资格;
现在: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现在: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准确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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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得意小锦鲤 于 2020-09-07 17:09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