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5日在瑞思学科英语(武汉王家湾培训中心)为小孩报名参加英语培训,现场缴纳一年的全部学费21760元,当天咨询期间,我们反复向顾问老师确认:该学年内是否还有教材费等其他费用?顾问老师答复:没有,21760元是包含了一年内全部的费用。10月18日从一张姓老师口中无意得知该学年还有两次缴费,共2000元。瑞思一方此前由始至终未将该情况向我方告知,缴费后提供给我的《入学须知》(瑞思表示相当于合同)中,亦未载入该条款,而是在《收费凭证》上备注:学员正式开班后,需分别在第三个月、第六个月缴纳课包二、课包三的费用。
试问:第一:暂且不提缴费的情况和顾问老师表述的不一致,为什么缴费的条款不写入合同?合同Z重要的是什么?从未见过把如此重要的关键内容备注在收据上的,简直闻所未闻!第二:即便备注在收据上,却不写明需缴费的具体金额,Z终解释权都在经营者手里,是不是后期如果该培训机构据此要求收费五千元、一万元甚至更多都可以?消费者就只能任人宰割?第三:顾问老师将《入学须知》上关于退费的相关条款用笔圈出来,提醒客户注意,为什么又对收据上备注的收费条款只字不提?很难相信这只是工作人员的无意疏忽,难道不是有意为之?
因此,我方于10月19日要求瑞思全额退费,瑞思表示我必须按正常流程退费,应当扣除几千元的听体验课、赠品、手续费等相关费用。10月20日与该培训中心负责人吴姓校长沟通,其明确表示不可能。经多次协调沟通,11月7日瑞思方面负责人提出退款21560元的方案(我有录音为证),我实在不想拖下去了,只得表示同意。11月12日去瑞思英语王家湾培训中心去办理退费手续时,瑞思又突然变卦,对之前提出的方案矢口否认,表示只能退款21060,当我拿出录音才恢复同意退21560,但是,却说只能在三个月后到账,并且以极为轻蔑、挑衅、嚣张的语气表达意思:你同意就退!言外之意是如果不同意就不退!我怎么可能同意,打个款要这么久?我与瑞思总部联系,总部表示各培训学校的退费事宜,均由各培训学校办理,不需要向总部办理任何手续。请问:瑞思是根据什么规定,想什么时候到账就什么时候到账,凭什么一拖再拖?请严肃调查,为消费者作主!
近日国家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 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恳请对瑞思未向客户明确告知缴费金额及付款方式、未尽到作为经营者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超长期限退款等行为,是否违反该文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调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