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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热搜】下个月起!武汉公积金中心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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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发文通知,明确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区域划分为两档,主城区为2010元,新城区为1800元,自9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年收入总额÷12个月),Z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职工Z低月工资标准,Z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武汉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今年6月2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月缴存基数标准,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缴存基数下限按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在岗职工的月Z低工资标准确定,武汉主城区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相比较今年7月执行的缴存基数,9月1日将执行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为主城区2010元,新城区1800元。武汉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缴存基数通常每年只调整一次,此次调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Z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进行,只调整了Z低标准。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可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按照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推算,2021年每月Z低缴存额度,主城区每月Z少增加26元,新城区每月Z少增加30元。

据介绍,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按照2020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其调整有效;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职工缴存的单位,可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江日报

目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Z高额度依然为70万,二套房公积金Z高贷款额度依然为50万。按照“房住不炒”精神,我市已采取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措施,对二套房商转公贷款(已购房户)和异地缴存职工(长江中游合作城市除外)贷款做了限制。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暂无下调Z高贷款额度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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