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地处老小区某栋楼内,1层3户,楼栋内设有1个自行车棚,在1号房和2号房的中间,原1号及2号房主将此通道封闭后,经协商对此自行车棚进行了分隔成2间,其中1号房将其中1间改成了厨房自用,2号房主未对自行车棚进行封门处理,在保留原有功能基础上放置了些杂物。
——分割线——
数年后,1号房主将1号房卖给了A,A认为小区内同样情况的自行车棚均归1号房所有,不认可分隔结果,因此与2号房主发生肢体冲突,经派出所、社区、原房主等多方调解后维持原状,但仍将部分杂物强行堆放进去之后对房屋进行了出租。A在房屋出租几年后回1号房自住。
——矛盾1——
A要求2号房主清理掉存放在自行车棚内物品,理由是遮挡住了过道的光线(然而他家自改厨房部分未给过道预留任何光源),2号房主表示同意配合社区清理掉杂物中的易燃易爆物品(床架)且保持堆放的物品不超过自行车棚内窗户的高度。
——矛盾2——
A认为2号房安装的窗户雨阳棚及靠近他家外墙种植的盆栽植物导致他外墙漏水等原因各种闹事,并当着社区工作人员的面扬言他家是“XX乡”威胁2号房主,过年期间多次在2号房门口叫嚣。
综上,遇到A这种“邻居”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