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5日
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武汉市任意地区买房;而能够提供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2013年11月22日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暂定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由必须在本市纳税或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一年调整为二年,并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4年9月24日
自2014年9月24日起,凡在武汉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在办理网上签约,合同备案及相关登记手续时,不再核查购房人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
2016年10月3日
核心内容为武汉主城区限购限贷,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至25%,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本地人多可按揭购买2套房,外地人多可按揭购买1套房,超出限定需全款购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武汉市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内。
2016年11月15日
11月14日晚,武汉市政府再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本市户籍暂停在中心城区及三个功能区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则需要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并且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且仅能购买一套住房。新政从2016年11月15日起实施。
2016年12月22日
武汉住房限购范围除武汉七大主城区以及东湖高新区、经开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有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被称为“史上Z严限购政策”
2017年8月28日
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地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实行存量房限售政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2017年8月24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有效期的通告》,其中提出,经研究,决定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7〕35号)有效期延长1年,即延长至2019年8月22日。
2019年12月12日
12月1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中明确指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将继续执行限购,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2022年5月22日
武汉四大远城区全部解除限购,武汉出台Z新措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包括父母或子女投靠的和二孩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可新购一套房,外地人在限购区域首次购房的,个税或社保年限由2年调整为1年。
2022年12月22日
12月,武汉“房交会” 限时政策出台,限购放松。购房资格有所放松,可以容缺办理。非武汉户籍居民办理居住证即可购房。个人承诺6个月内将相应材料补充齐全,经审核后可以办理购房。
2023年9月19日
汉十条发布,取消我市二环线以内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给予购房优惠支持、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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