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小说的人都说。真正参透人生的是张爱玲。
以前看亦舒的文章,笔下永远是着过优越生活的绝世美女 看不起凡人 看不起平凡生活 绝对高高在上 冷漠清高的样子。
有人说,亦舒和琼瑶同一级别,没有谁优谁劣,这些女人个个被富商包养,不平衡中又声声念念的要“独立”,其实精神世界极其浅薄、脆弱。当然前者的物质和后者的精神还是有明显差异的,只不过一个小三当得心安理得,一个小三当得风花雪月。
不过亦舒也有很多名句。被众人喜欢拿来做QQ签名。年少的我……也做过这样的蠢事情。
但亦舒的名句里,Z不喜的是她总劝慰失恋的女子,或许多年后再见你曾经热爱到死的那个男人,早已经大肚腩半秃顶,走在街上恨不得装作从来不认识才好。真不知这样刻薄的安慰到底有什么意义,兴许在那个男人眼里,你才是形容枯槁惨不忍睹的那一个呢。
何况若是真心热爱,怎舍得如此诅咒他。恨不得他日日夜夜开心幸福才好。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自己的份,还是会有一点点难过。
我对亦舒书里的一句话印象极其深刻,她说:“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没有爱情”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别扭。别扭。也不别扭。不别扭是因为当你不能彻底摆脱经济的羁绊时。很多爱情Z终都会拜服于经济之下。这确实是很多人遇见过的事情。
虽然我并不认为那是有资格说爱情的爱。
别扭是。这句话很装B。她认为要有足够多的钱才可以真正去谈爱情。她把经济当做唯一衡量爱情的标准了。而满足感,幸福感其实花很少的钱。或者说够用就可以实现的。
何况过得好不好,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你聪慧、乐观、善良,有健全独立的人格,愿意与人分享,不挑食,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喜欢布置房间,这些都是非常动人的品质。只有傻瓜才觉得开靓车才算过得好!
要么很多很多爱,要么很多很多钱。
这个话也被很多人奉为经典。我年轻时也傻傻的用作过签名。国内很多90后杂志里的小作者就那么学的,还奉为真理。
只是,后来长大了,便不那么想了。钱要自己挣,爱要靠缘分,这世界欠你什么了,你凭什么这么NB?
何况即使是普通资质的人,获得幸福的权利也不容忽视不是吗?你再美丽,也没有资格把别人的感情视作粪土吧。
即使出色有钱帅气嚣张如同单均昊,他也不是神,他也是个人,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心也希望能够感受真爱,留住真爱,他也会战战兢兢的站在一个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希望她能够爱他。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大家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若老把自己当没落贵族,误坠风尘,以这种态度活下去,永远不会快乐。
只是可惜。爱情越来越不值钱。时代已经进步到。痴心的人等同于傻子了。
人人都要拿得起放得下。开始一段感情如同吃饭一样随意。结束一段感情也是。好像不洒脱就不是现代人。如今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自由和个性,遇见困难不是想着去扭转局面,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重新洗牌。好像不这般就不是真性情对不住自己。那种历尽风雨古尽甘来的真爱好像只有传说中才会有。古人尚且说:愿得一心人,白头誓不离。今人反倒差得远了。如今的感情好像大多都只是谈谈请说说爱寻寻开心打发打发时间混混日子。
人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不可能一直喜欢一样东西——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喜欢一辈子。比如,我天天吃白米饭,目前没吃厌,估计还能吃上五十年。
也许。我是古代人穿越而来的吧。
亦舒的名句我只偏好过一句:宁愿高傲的发霉,也不愿委屈的恋爱。
只是,我的理解却与别人大有不同。
如果只是因为对方的外在。条件。对你好。如果只是因为你的孤单。寂寞。想人陪伴。缺人照顾。何必恋爱。何必说爱。
很多时候。我們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是因为放不下一個人。并不是我们别无选择,而是我们不想错过。
若你真的爱。那么便一切都是对的。永不要言悔。
若对方没有如你想象的那般爱你。自然有个中缘由。
人非草木。你若真心爱他。他自然感觉得到。换作是你,你也一定感受得到。至于原因,他不说,你不知。但这并不是真心的错。他纵然不接受,但他心底,自然是懂得的。
爱情并不是交易。不是买卖。不是以物换物。并不是你看中什么,给了钱,便是你的。
你可以不用等待。就好像地球回暖,要溶化的南极冰川。你可以选择走或者留。可能Z终冰川会消失,但是也有可能,地球会出现下一个冰川期。
你选择相信什么,就选择是否等待。
无论结局怎么坏。
你自己知道。
你愿意。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轮,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了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见
天空中洁白的仙鹤
请将你的双翅借我
我不往远处去飞
只到理塘就回
本帖Z后由 mayfox23 于 2008-11-5 14:3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