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武汉市公布《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规定的限速15公里/小时、超标车给予3年缓冲期、过大街必须推行等焦点问题引起热议(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公布的《暂行办法》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可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其它规定没有改变。 在武汉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多达116种,符合国家标准的仅20余种。《暂行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目录管理,对符合标准、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号牌,长期有效;对《暂行办法》施行前已购买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黄底黑字的临时号牌,有效期为3年。
值得提醒的是,《暂行办法》已于今天施行,虽然此前已购买的超标车还能上牌用3年,但今起新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核发号牌。由于允许上牌的品牌型号目录尚未公布,今起如果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建议广大市民今起3天Z好缓买电动自行车。
此前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须在6月20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登记。今起新购车辆,必须是列入目录的车型,车主须在购买之日起30天内办理登记,逾期不予登记。购车时间以发票为准。10月1日之后,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暂行办法》规定销售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合格品种目录。如果消费者遭误导买了不能登记上牌的电动车,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如果遇阻,可向12315投诉,还可以拨打武汉市治庸办电话027-82401213。
有的区此前给电动车上了登记牌,暂行办法实施后,原登记牌作废。
武汉设置40个电动车上牌点
每辆车工本费20元8种情形不予受理
楚天都市报讯 首席政法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黄进明 王威 靳小平
6月20日起,武汉交管部门设置40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30个固定登记点、10个流动点),车主可准备好相关证件,携电动自行车到就近的登记点办理。此次上牌,远城区与中心城区采取统一的登记管理方式。
登记上牌点位置及联系方式如右表。车主可跨区任选一处登记点办理上牌。流动登记点为大型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各登记点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节假日不休。
上牌4大注意事项
1、应提交的材料
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购车发票或收据遗失的,车主应向原购车厂商要求补办发票或收据。
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居民,还需提交《居住证》或《居住证》待办凭证。军人(含武警)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凭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
车主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登记上牌流程
流程包括:申请人领填《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交管部门查验车辆、审核材料,收费、发放牌证,安装号牌。《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可以在登记点现场领取,也可事先在交管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
据了解,号牌按顺序发放,不能自选。
3、收工本费20元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批复,每辆电动自行车须缴纳牌证工本费20元。补办号牌以及跨辖区办理转移登记需要更换号牌的,按照此标准收取。
补办行驶证、登记证、同辖区内的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不收取费用。
4、8种情形不予受理
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不真实或无效的;发票(或收据)记载的车主与登记人身份不一致的;车辆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车辆的技术数据规格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的有关规定的;申领牌证的车辆所有人年龄不满16周岁的;车辆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属于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其它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省级地方法规、规章或省人民ZF规定的。
40个登记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编号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江岸大队
1 江岸黄浦路长江二桥下 13995553355
2 怡康路百步花园社区交通安全服务会所 13163337135
3 流动点 13618667944
4 发展大道三眼桥北路口 13971141667
江汉大队
5 常青路武商量贩店江汉大队查验岗 13886018490
6 前进一路三中队 15071253777
7 筑慧电动市场内 13507135255
8 流动点 13018005557
硚口大队
9 中山大道146号(硚口车管中队) 13469994683
10古田一路8号(古田公路客运公司院内)18971238697
11 流动点 13971526055
12 流动点 13006145057
汉阳大队
13 龙阳大道50号(车管中队办证窗口)13971005757
14 流动点 15902709616
15 流动点 13986204146
17 流动点 62727426
18 武昌大队三中队(秦园路40号) 13995646018
19 武昌大队四中队(武泰闸特1号) 13995699152
单位 编号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22 武昌区东亭路十附28号 13387539355
青山大队
23 青山区临江大道建六江边 13071222436
24 青山区工业四路武汉市汉发停车场内13971450576
25 青山区武东街办事处 13018014309
沌口大队
26 创业路路灯停车场(沌口机动车临检点)15549454595
27 沌口滨湖社区 13995503313
28 流动点 13397171141
东新大队
29 关山大道长江社区内 13797009307
30 南湖大道东方国际旅行社门口 13507102277
31 流动点 13871350991
东湖
32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务中心 15802795698
东西湖
33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海口2路 13098869777
34 常青花园学府路126号4楼 13707134955
35 流动点 13871260009
蔡甸
36 蔡甸广场(机动车预检点) 13886050166
江夏
37 江夏区北华街纸坊客运中心站门前 18986050506
黄陂
38 黄陂木兰大道(油岗村)铁路桥旁 13886101328
新洲
39 邾城街齐安大道(邾城中队) 13907126270
汉南
40汉南大道417号(汉南大队办证大厅)13807170626
9大规则规范电动车行驶
限速15公里只能走非机动车道
除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多个法律法规涉及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昨日,相关负责人概括出电动自行车9大行驶规则。
1、禁止改变外形、结构、动力装置、技术参数。否则处50-200元罚款;
2、应随车携带行驶证。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弯折,禁止无牌上路或使用假牌、套牌或外地号牌。违者罚款20元-200元;
3、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
4、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遵守交管部门临时管制措施。
5、Z高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闯红灯、在机动车道逆行。
6、禁止饮酒或醉酒驾驶。
7、严禁载客营运。违者处以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