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欧时力买了一条裙子,闹了一点不开心,在得意发了一个帖子http://www.deyi.com/thread-3414049-1-1.html, 呵呵,后来还是去欧时力退了,菱角湖店长态度还不错,今天早上另外一件欧时力事件的主角Q我,说昨天半夜欧时力的人跟她发信息问我的电话号码,姓名,欧时力啊,你为什么不直接短消息我问我啊,还要深更半夜的打扰亲的休息啊,呵呵,我说给她把,我不怕的, 下午2:30就接到欧时力工作人员的电话,问我是怎么一个情况,还跟我赔礼道歉,大家注意了,欧时力发票背面的条款第一条属于霸王条款,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我跟这位工作人员也说了,她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她要向财务部门反映的,欧时力啊,你还玩个什么霸王条款撒,诚信经营,,,该退的退改换的换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另外,依据消法规定,对未标明“处理品”或瑕疵状况的特价或打折商品,一旦该商品存在质量该商场不能以标明“特价商品”等方式拒绝消费者对三包产品提出的退换要求。其标注的“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属于单方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