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请勿滥用“老弱病残孕抱婴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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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让座”,这是在公汽上耳熟能详的一句公益广告!我想大家也都认同。只是,在大家都尊重你们的前提下,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的权利可以滥用吗?

上周五的下午,去青山吃饭的路上碰到了这样一件事,让我有此所思。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孕妇和她的丈夫上了车,孕妇在前,丈夫随后。车上还有几个空座位,孕妇便加快脚步先行去争取座位,丈夫在后面刷卡付钱。孕妇坐在了我前面的空位上,在她前面有另外一个空位,她随手就用手上的包包占住了位子。在孕妇身后一位年龄看似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正准备坐下,却被孕妇拒绝了。只见孕妇直呼其丈夫,要求他快点,其丈夫快步走过来,不加思索的坐下。

老年人很不平,嘟哝了几句,孕妇就跟她顶了几句。具体说什么我不太记得了,也不值得去记。只是这情景让我印象深刻。

身为孕妇,别人给您让座是应该的。但是这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是否也需要反省一下呢?身为孕妇丈夫,难道你坐下的时候,就没有一丝的犹豫吗?虽然,那位中老年人在其后找到了空位坐下了,只是这种行为是我们应该倡导的吗?

我并没有针对孕妇和其他应该享受让座权利的人们,我只是就事论事。让座给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是我们广大社会群众应有的道德,但这并不是你可以滥用的权利。社会是需要大家去维护的,素质是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体现出来的!

本帖Z后由 lilian131 于 2010-4-6 2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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