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名下有两套房,我娘家也要拆迁了,一次付款可能会有困难,贷款,就只能用我的名字,但是售楼部的小姐说,以家庭为单位,你老公名下有两套,这个房子就买不了,除非你老公过户一套给他父母,名下只有一套你们才可以买,我就很无语啊,他那两套房子都是属于婚前财产,就算就算我们离婚也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木有,现在他只要不过户,我就不能买房给自己的父母住,什么道理?难道要我父母住他们家的房子?
再从公婆的角度想,他们肯定会觉得,好不容在婚前把房子都写了自己儿子的名字,现在莫名其妙又要过给他们,媳妇家买房,跟我们有什么关系,白费了过户费不说,以后除非是给卖了,不然这房子又得过一次户给自己的儿子,几次倒腾来倒腾去的过户费都接近十万了,然后这房子还成了婚后财产,原来媳妇整来整去,就是为了把房子变成共同财产啊。
我本来以为限购啊,新婚姻法啊,和我没什么关系,昨天去了售楼部一问,心里就哇凉哇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