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犀利姐 于 2011-12-21 12:19 编辑
让我们先来看下这则新闻:
上海一名临产女子因情感纠纷烧炭自杀
昨晚,年仅33岁、10天后即将临产的刘小姐在家中烧炭自杀身亡。女方亲人表示:刘小姐的丈夫出轨,并且在事发前玩失踪,可能因此导致她精神崩溃。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并将刘小姐丈夫金某与其他女子在网上的私秘聊天纪录调阅,提供给死者家属,聊天纪录显示金某与其他女子言语亲密。而在刘小姐的手机内,她在10月份之后,向丈夫发出了几十条短信,苦苦哀求丈夫回心转意来照顾正待怀孕临产的她,均未得到回应。死者家属表示,其丈夫曾经承认自己有出轨行为。
死者母亲说:“我们两个人就跟他说不要走。他说我今天非要走,他说我已经有别的女的了,我的心不在这里了,我一定要走。我拉住他,说我女儿肚子这么大了,马上就要生了,还有一个多星期就要生了,我说你忍心走吗?他说是呀,我也后悔了,后悔不能要这个孩子;就这么回事,你要你就要,你不要我就要。我说你现在无论如何不能走,我说你走了她怎么办?他说你来了,就交给你了,我不管了,我要到那边去了。”
在刘小姐居住的房间内,床铺两侧放着两个碳盆,房间内到处是买来的婴儿用品。10天之后宝宝即将出世,刘小姐却选择了烧炭自杀。家属介绍称目前刘小姐丈夫一直无法联系上。刘小姐母亲说,昨晚女儿告诉她说丈夫会来谈,要母亲不用来照顾她了,结果她选择了自杀。据家属介绍,刘小姐在上海一家出版社做编辑,上师大美术系毕业。两人曾于2008年离婚,后又复婚。事发后,她所在出版社负责人来电慰问,并帮助处理善后工作。
这则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在齐力谴责讨伐男主的同时,对于新闻中的女主,很多网友持不同意见。一部分网友理解女主的哀莫大于心死,认为女主选择自杀是已经被闭上绝路,而孩子没有幸福的未来,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一部分人认为女主也应该遭到谴责,肚子里足月的孩子已经可以存活,她没有权力剥夺孩子的出生权,没有权力带走孩子的生命。
生活中如此极端的例子比较罕见,但我们周围也可能碰到怀孕已经数月,因为感情,经济,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我们不能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男方意外去世啊,男方出轨啊,家里经济突然出现问题啊,如此等等。如果放弃,可能已经有了胎动,能感觉到这个小生命和自己的互动游戏;如果留下,则面对的是单亲母亲或者奶粉尿不湿都买不起的困境。这时,是否应该留下孩子成了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
今天,大家就以辩论的方式来讨论一下吧。
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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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宝大辩论前几期链接:
http://www.deyi.com/thread-3603115-1-1.html
5、【妈宝大辩论NO5】孩子病了到底该不该彻底相信医院 ?
http://www.deyi.com/thread-3590205-1-1.html
4、【妈宝大辩论NO4】大家来讨论,对于你而言新婚姻法到底好还是不好?
http://www.deyi.com/thread-3577169-1-3.html
3、【妈宝大辩论NO3】女人要事业还是要家庭?
http://www.deyi.com/thread-3561645-1-1.html
2、【妈宝大辩论NO2】大家来讨论下,你们都能接受家庭夫妻双方AA制吗?
http://www.deyi.com/thread-3546881-1-1.html
1、【妈宝大辩论NO1】是儿子更省心还是女儿更省心?
http://www.deyi.com/thread-3536106-1-1.html
欢迎大家提供辩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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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一将采用,奖励威望+3,小红花+5!
正方观点:ahkyol:如果是我,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会选择留下宝宝的。
laner8199:如果是我,我一定会留下宝宝。这个妈妈有点走极端了。
咖啡淡了: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