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音励志》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觉得有点气愤,拿来和大家探讨一下,你们觉得,女主角应该把自己婚前的房子卖了来挽回婚姻么?!
女主角叫刘菲,父母都是湖南长沙郊区的农民,为了供她读大学,父母背井离乡到外地开了个小餐馆,为了省钱,老人一直蜗居在当地一套不足20平方米的地下室离。刘菲2002年毕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武汉光谷一家外企,凭借努力和运气,成了月薪上万的白领,2005年初,用自己的积蓄在光谷买了一套58平米的小户型公寓,当时总价为16万多。
男主角叫张明,任职于武汉一家事业单位,有一个妹妹,父母是武汉的退休小学老师。
两人结婚前,张明的父母说自己平时都住学校的宿舍,但和儿子共同出资在阳逻买了套150平米的房子,总价也有30多万,两老特别强调:首付15万是两老出的,15万的贷款由儿子偿还,购房协议上写的是公公名字,但将来办房产证,一定会过户给儿子。不久,刘菲和张明结婚了,但公公推说将来张明单位还会分房子,他名下有多套房产不好,,因此没有办理过户。婚后,小两口出资把那套大房装修了一番,让公婆住进大房,小两口平时住在刘菲光谷的小房,周末才去阳逻住两天。
平静的生活随着公公的突然住院而打破,公公在医院提出希望能和孩子住得近些,免得再犯病时也不至于身边连个帮忙的都没。刘菲认为现在房价那么高,谁还有钱买房。公婆说,他们准备把现在住的大房卖了,在刘菲的小房附近买套复式楼,钱不够,就把刘菲的小房卖掉,婆婆已经打听好了,那套小房现在至少能卖65万,大房再卖30万,复式楼的钱就有了。
详细争吵过程省略若干字。
现在两家人已完全撕破脸,刘菲的妈妈认为,张明的父母应该鼓励自己的儿子自立自强,靠自己的能力给父母买复式楼,不要一直盯着媳妇的婚前财产。张明的妈妈则认为,虽然媳妇在外企上班,但外国老板Z不讲情面,说炒就炒,而自己家儿子是公务员,属于“绩优股”,没几年就会升迁,暂时让媳妇牺牲点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