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时代不同了,现在离婚也成了应景、新潮的事。以前,谈到离婚,大多不好意思说出口,可是现在倒也爽快实在,凑不到一起去的,还是分了好。 前段遇到中学时的好友,突然跟我说起离婚了,搞得我木讷半天。在我眼里,这样绝对的居家好男人,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是我不能理解的。他前妻也罢,提出的离婚理由肤浅之至,就是现在看你不顺眼了。
可是就真能挥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且不造成对孩子的伤害吗?为什么我们总是在率性的去做很多事,却从不回头或向前看一看更好的风景。在那风景的应衬下,不是有很多我们的曾经和未来吗?
别把肤浅的离婚理由挂在嘴边,其实很多时候,在于你能后退或前进几步,当然,原则是不能违反的。
看了下周遭,总结了一下肤浅的离婚理由,离了的可以往上靠,没离的别凑热闹:
1、性格不合。。。。
2、婆媳不合。。。
3、为了谁管钱。。。
4、为了谁带孩子,谁做家务。。。
5、常年分居两地。。。
当然,象是婚后发现有外遇,对方的疾病、有家庭暴力而离的,这是离得其所。但我发现周围大多离婚的,却多是芝麻绿豆小事,或是随一句性格不合就要离啊,大家说说,是不是?这结个婚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