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粉咵房

【看这里】商品房屋合同备案、办证流程、税费等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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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今天这个帖子的部分内容在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百度上都可以找到,鱼九九只不过拿来主义加自己敲字编辑过,以此方便喜欢逛江城楼市的意粉查阅,有些内容网上没有找到电子版,我是从办证大厅资料单上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到帖子里面的,敲字也满辛苦的哇,所以大家觉得有用的可以回帖,收藏我更喜欢啊!

武汉房地产市场位于建设大道与香港路交叉口附近,基本上到建设大道三眼桥站的车都可以到那边

买房到办房产证的流程

期房买卖双方网上签订合同--->合同备案 --->房屋竣工验收--->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取得《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开发商一脚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拆迁户购房的应先办理契税减免--->购房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办证大厅平面图(办证大厅在三楼)

咨询电话:85482051

所需资料

个人商品房买卖(已抵押)

序号资料类别收件资料 份数备注查看样表

1必要资料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原件1 无样表

2必要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 无样表

3必要资料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 无样表

4必要资料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1 无样表

5必要资料登记申请书原件1 无样表

6必要资料房屋测绘平面图复印件1 无样表

7必要资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核对原件买方或卖方为单位时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样表

8必要资料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 无样表

9必要资料委托书原件1 无样表

10必要资料抵押委托书原件1 无样表

11必要资料期房抵押证明原件1 无样表

12必要资料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单位购买时需提供,核对原件无样表

13辅助资料境外个人购房相关资料原件1 无样表

14辅助资料期房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书、银行委托书、期房抵押证明书原件1有抵押情况的需提供无样表

15辅助资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无样表

16辅助资料监护关系证明原件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无样表

个人私房买卖登记

序号资料类别收件资料 份数备注查看样表

1必要资料登记申请书原件1 无样表

2必要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 无样表

3必要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核对原件无样表

4必要资料房屋测绘平面图复印件1 无样表

5必要资料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1 无样表

6必要资料买卖房屋计税价值证明原件1计税价值需审核无样表

7必要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核对原件无样表

8必要资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核对原件无样表

9必要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单位购买时需提供无样表

10必要资料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1单位购买时需提供无样表

11必要资料其他必要材料复印件1 无样表

12必要资料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单位购买时需提供,核对原件无样表

13辅助资料境外个人购房相关资料原件1 无样表

14辅助资料监护关系证明原件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无样表

15辅助资料监护人书面承诺书原件1出卖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无样表

16辅助资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无样表

17辅助资料境外机构在武汉设立的分支机构购房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1 无样表

办证应纳税费标准

缴费项目收费标准纳税、费义务人

住宅非住宅

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11元/平米开发商

交易印花税0.05%详见注释1购房人

契税1%、2%、1.5%、3%、4%、6%(详见注释2)4%、6%(详见注释2)购房人

维修基金详见注释3购房人

房屋登记费80元/套550元/套购房人

证照印花税5元/本购房人

注释1:

2008年11月1日(含)以后,凡个人购买住房申请转移等记,暂免征交易花税。

注释2:

契税征收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依据:

1、1997年10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按产价的6%征收契税

2、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签订合同的,按产价的4%征收契税。(购买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非住宅的按产价的4%征收契税政策沿用至今)。

3、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签订合同的普通住房按产价的2%征收契税,非普通住房按4%征收。普通住房的认定条件:房屋单价≤4000元/平方米;非普通住房认定条件:别墅、单价>4000元/平方米。

4、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签订合同的,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的按照产价的4%征收契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按产价的2%征收契税普通住宅的认定条件:单价≤5500元/平方米且总计唉≤70万元,非普通住宅认定条件:别墅类(含联体)、单价>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70万元。

5、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签订合同的,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按产价的4%征收契税;非普通住宅按3%征收;普通住房1.5按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按1%征收。

七个中心城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高新技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普通住房标准是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单套建设面积≤140平方米;单价≤5700元/平方米且≤80万元。

6、2010年10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哦,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宅,且是家庭唯一住宅的,按产价的1%征收契税;不满足以上2个条的(非普通住宅和非家庭唯一住房),按3%征收契税;别墅类(含单体、联体)按产价的4%征收。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同上。

注释3:

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依据。

2008年1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住宅维修基金按产价的2%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1%交存。

2008年1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优惠政策及应提交的资料

1、属拆迁户购买商品房的,可减免契税。提交契税减免审批表。办证前先到办证窗口”契税减免“柜台申请办理减免手续。

2、2008年11月1日以后(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家庭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可减免契税,不需办理减免手续,提交申请人结婚领证或者户口本、未成年子女户口本,户口本必须能证明夫妻关系、子女关系;申请人在单身的提交单身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

3、属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购买商品房的,可减免契税,提交契税减免审批表。办证前先到办证窗口”契税减免“柜台申请办理减免手续。

4、残疾人、低保人员办证,享受登记费减免政策。提交残疾人证、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5、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减半征收,提交经济适用房审批表,或经济适用房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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