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前两天平安夜把结婚证领了,婚宴也订了,本来以为可以高高兴兴等着举行婚礼的,可是她突然抛出来一个论题:婚宴的钱由我出,她家的礼金要交给她父母,理由是父母养她一场,为她结婚欠了债,要拿礼金还债。说起来,当初我们也商量过婚宴的事情,但当时没说那么详细,她说武汉的规矩是婚宴由男方出钱,我以为她会把礼金填到婚宴里面,心想,那样的话,我也出不了多少钱,反正婚礼图个喜庆,就同意了。其实,我预算的结婚费用里面是没有这笔钱的,买房买家具已经把钱花光了!按当时和她商量的,加上自己想当然,我觉得拿礼金抵婚宴的钱,我还勉强能承受,但是她现在说她家那边的礼金她是要抽走给父母的,理由是那笔钱是父母他们的人情。我现在头都大了,两个人都走到这一步了,总不能为了婚宴这点事搞崩溃了吧~~~~她说这是武汉的规矩,我要实在没钱可以去借,但她家不能因为女儿出嫁借钱!我各种崩溃呀~~~~~实在也不想闹僵~~~~上得意来问问大家意见吧,请大家帮我,是不是武汉真是这规矩,我该怎么办?
插两句题外话:房子是我们买的便宜,属于没产权那种(她们单位的福利房),带简装,首付15万,我出了12万,当时拿不出剩下的3万,就厚着脸皮让她家出了。给了她家3万彩礼,家具是打的,由我出钱,家电说好是她家出,婚宴和婚庆商量的是我出……结果出了这样的事……大家看我这样有没有违背武汉的规矩,做的够不够,是不是还得按她说的出婚宴钱,话说那可是5、6万呢,我们订了30桌,她家那边20多桌,我家也就是我的近亲和同学(我不是武汉人,打算在老家还办一场,老家的义不容辞是我掏钱了),总共6桌吧,一桌按1600算。我郁闷的就是大部分客人是她家那边的,让我掏钱掏不起呀,起码得3、4万了!!!
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出点主意,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