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刚看到大楚网关于某商家的曝光帖----看来这世道,还是有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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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小江投诉称,她去年10月跟千鳞映画摄影工作室签订协议,花3500元拍婚纱照。今年初,她看了照片后,觉得不理想,双方就修改和赔偿问题没能达成一致意见。4月24日,小江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照婚纱照的经历。

店家接受调查时告诉工商人员:为了回应小江的帖子,证明自家清白,挽回声誉,将婚纱照上传到网上,并特别申明不以任何商业盈利为目的,仅用于澄清此次事件,严禁任何论坛转载。

记者看到,商家上传的照片有泳装照。小江投诉时一再强调,不要商家任何经济赔偿,只是希望千鳞映画立即撤除网上发布的所有婚纱照,并销毁所有照片,承诺永不再发,并在曾发过照片的论坛上公开道歉一个月。但双方谈不拢,协商失败,工商部门只得终止调解。

千鳞映画位于汉阳,但提供的是武汉沽格鼎域文化传播公司的执照,经营地为汉口高雄路101号。该店因涉嫌侵犯顾客肖像权和无照经营,汉阳琴台工商所昨立案调查。(汉网-武汉晚报 尚津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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