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睛中度近似,属于那种对着电脑带眼镜,平时又不带眼镜的那种,而且又属于一向记不清东西,比如说第一次见到某个人,除非此人相貌特异,否则我是记不住他的,所以常有人对我说,昨天我在街上看到你了,可你连理都不理我。 我以后吸取教训,以后只要遇到眼熟一点,就远远的对别人笑着打招呼,为此惹出了不少的尴尬,由于我的近视眼,认错人的几率大大增加,尴尬自然也成几何级数增加。 上个月的一天,我下班后天已经黑了,在等着过马路时,我向前面一望,前面那个人的面孔分明就是我们小区的XX。我冲着她笑,但也没看见她有任何走向我的反应,于是我使劲的向她招手,顺便还大声问她:“你怎么在这里逛逛啊?”那人终于走过来了,我一瞅,她怎么面无表情呀,再仔细一瞅,得,又认错人了。我那个“汗”呀,赶紧结结巴巴地道歉。 之后,我想了又想,决定从今往后,我与人打招呼都在确认后再打,其它时间视钱就是飘离的,望着前方的地面,即使别人问我,我就会说:“哦,我没抬头没看见,”即使落个“清高”的名声,总比遭人白眼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