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然而,世间的事情千奇百态。这,又是怎么样的一段“亲情”,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呢?
究竟为何?
先用安眠药迷昏老人,后用尖刀刺扎;被认定曾自制14支枪支;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公诉
张建国因父母常年患病而产生杀害他们的念头,于是在汤中掺入安眠药将父母迷昏后,又枪击、刀刺父母,致对方死亡。保姆被枪杀身中30刀。
近日,被告人张建国因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公诉至北京市一中院。现年52岁的被告人张建国,高中文化程度。
检方起诉书显示,张建国想杀害70多岁的父母张某和刘某,竟是因为二老长期患病。
检方指控,张建国预谋杀害父母时,考虑到两位老人有保姆李某陪护,于是,便预谋先将李某杀害,再杀害父母。为此,他专门购买了尖刀,并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春节长达数月时间内,用购买的鞭炮等材料,在自己家中制作了14支枪支。
起诉书中显示,2011年2月7日晚上7时许,张建国在家中给其父、母喝下掺有安眠药的汤,待父母二人熟睡后,他用自制枪支向保姆李某头部射击两枪,之后,又持尖刀刺扎李某躯干三十余刀。在保姆失去反抗能力后,张建国又对父母二人头部射击、后又刺扎父母胸部数刀,造成三人死亡。 案发两天后,张建国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检方认为,张建国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同时,张建国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十四支,情节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张建国刑事责任。
同时,检方介绍,经鉴定,张建国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焦虑抑郁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据刑法的规定,可以从轻对其处罚。
另据了解,该案中的被害人、保姆李某的儿子,已经委托律师,将对张建国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目前,张建国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等待法院开庭。
追访
“被告人性格古怪很少说话”
死者张某、刘某夫妇原是公交系统的职工,他们共有两个儿子,张建国是老大。
邻居介绍,年过半百的张建国一直没有结婚,因被领导批评已经多年没再上班,和已经退休的父母生活在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他弟弟住在同一小区的另一套三居室内。张建国性格古怪,邻居们很少能看到他出门,即便偶尔在走道中遇见,张建国也很少说话,甚至保姆、家人要打扫他的房间,也常常被他拦在门外。
“涨工资了,母亲没拿到就出事了”张建国案的另一死者、保姆李某,来自河南农村,其公公瘫痪在床、丈夫体弱多病、儿子尚在部队服役、女儿患有乙肝,李某来京打工。
李某的儿子称,李某2009年通过家政公司,被介绍到张建国家做保姆,每月工资1400元。案发前,张建国曾对母亲说,做保姆照顾张某、刘某挺辛苦的,过了春节就给母亲涨工资。但是还没等拿到钱,母亲就出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