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武汉阶梯电价分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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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自7月1日开始武汉实行阶梯电价;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超过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则提价0.30元。现今距7月1日开始已一个多月,从众多的民众心声得知阶梯电价的实施有利也有弊。我想就几个方面来和广大意民探讨。

第一受益人群:城郊普通居民、农村居民、低保家庭人群、月收入低于3000元家庭 占据城市30%左右人口

对于这人群来说其实我个人并不认为 从中受益了什么.电价变相涨价确实给了这群人优惠的幅度。这些民众中大多家庭电器简单且生活勤俭。基本家庭电器也不过为一些传统老式家电,数量少,能耗高是其特点。比如:老式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电扇、吊扇、白炽灯泡等。对于这样家庭来说,节电一个不错选择,也是不得而已。 180千瓦时只能夏天勉强够用,空调只能偶尔开一下。且这些地区还受拉闸限电影响。

第二非受益人群城市打工族租房人群、孕妇及老弱人群、普通城市居民百姓家庭 占据城市50%左右人口

这群人是是我们城市主要消费群体;首先说说城市打工族租房人群、孕妇及老弱人群——现状是:收入低、开销大、需要特别照顾的人群家庭生活费用开销占据了主要部分,相对家庭用电也有一个新的台阶,上限400千瓦时只能省晚上用。对于炎热的夏天,那些孕妇,老弱人群,恐怕白天就得省着用。尤其是打工家庭租房人群,现在大家都知道,出住户都是1大户分独立每户电表,但计费上按大户计费,400度试问一栋租着3户以上的怎么够分,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租户不得提价原每度1元基础上再加0.3元。谁还住的起这样的房,广大城市打工族怎么背负这承重的背负,城市不停的改造,廉价的租房越来约少,高价的社区房2室1厅起步都1500以上,叫这群人我们这个所谓“新生代”城市主力军怎么活。在这一级群体中家庭电器相对第一级人群是有质提升,比如以家庭为单位:2台以上空调、 电视2台以上、电脑、微波炉、热水器、电水壶、电磁炉、冰箱、各种各样的灯饰、浴霸、各式厨房器等等。用电单位可以说绝对占据主要地位。400千瓦时的上限能用一个夏天么?回答是否定的,国家提倡绿色低碳生活,但这个低碳视乎有些强制性或许是变相提高电费的一个借口。对于超过这个上限每度加收0.3元 这个数字视乎是惩罚性的。400千瓦时户/月对于这么一个占据城市50%人群来说是不是显得有些低,我们不得不思考....

第三非受益人群中的高收入的家庭 占据城市20%城市人口

或许这类家庭并不太关注电费的提高,但也不绝对。家庭的高端电器设备,高档室内装修灯饰的布局、各式家庭的电器,整体取暖或中央空调系统等,绝对有着对生活崇高的品质。或许不是每天能够在家享受居家生活,忙于工作的应酬,业务的洽谈,周末的度假,一个礼拜能有几天在家或许....... 当然笔者可能有些绝对,并不是反对这样。但这些人群中真的会提倡绿色低碳生活?还是变相提高电价的一个策略。也许供电局的每个月交费清单可以看出来,《高档小区、居民社区、城郊居民》用电负荷。

暂就写这里,表达一下我个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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