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媒体、论坛讨论蛮多的电动车问题,机动车主怪电动车乱穿乱行,素质低,怪交警偏袒电动车主;大多数电动车主感觉自己被冤枉。。。。 但在我看来 其实主要责任在相关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1、城市道路规划跟不上,大多数道路都没有规划出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导致电动车无道可行,只有抢占机动车道。再加上城市到处修路修地铁,很多地方路况实在太差。。。。。2、电动车出现的初期,没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对其进行监管和限制(比如对上牌进行一定的限定,对机动车主进行简单的交通法规的培训等等。。),等现在电动车泛滥了,想监管就不是那么容易了!这也导致了绝大多数电动车车主交通意识淡薄,从而引发大量交通事故。
至于说出事故后,交警偏袒电动车主,个人觉得是合情合理的,但不能一味的偏袒,该电动车主承担的责任应该让其承担。
个人看法,不喜勿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