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lemone 于 2012-9-10 16:52 编辑
纠结了n次,咨询了n次,终于在武汉市户籍中心得到正确的答复呢。先介绍下楼主的背景。
lz的老公,现役军人,集体户口,新房在硚口区。
由于老公职业的特殊性,只能先落女方的户口,所以一下只是参考哦。有什么不清楚的还是直接去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办证大厅,那里有专门的咨询窗口,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前提是请大家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武汉市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常住户口须知》要求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购买中心城区首次交易商品房总价在50W以上(含50W)和住房面积100平米以上(含100平米)的可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入户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这里说明一下(1)购房合同分别是开发商一份、业主2份、银行按揭1份、房产管理登记处1份,办完房产证后业主手里还剩1份合同,办理户口申请时,是需要合同原件的;(2)房子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一次性付款都会有全额发票的。
6、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带原件和复印件)。
7、由于我家老公的职业特殊性,还需要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房子的地址,以及需要迁移户口方的姓名,身份证编号,出生年月;
8、女方的毕业证(有的还需要女方原户籍所属街道出具失业或是无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