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a1171262217 于 2012-10-23 11:36 编辑
***总理说过:“企业家要有道德,我希望每个企业家、每个企业,在他们的身上都流着道德的血液。”“人无德不立,企无信不兴”,问总理企业家要有道德。“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就是天大的事,食品企业干的就是良心活,更需要有道德的企业家。
所谓良心,“是人们对自己行为的是非、善恶和应负的道德责任的一种自觉意识”。人要有起码的良心,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无论哪个时代都为社会所公认的道德规范。众所周知,人的良心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在长期受到社会道德熏陶与法律法规制约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形成。企业家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其责任感的多少与经营素质的培养训练密不可分。我国中药著名老字号同仁堂之所以历三百余年而不衰,与其一直秉承的祖训“炮制虽烦,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有很大关系。对比之下,眼下一些企业家在基本素质的培养方面则缺了许多。事实上,经营不守规范,不讲诚信,产品质量没保证,甚至掺杂掺假,用劣质产品坑害消费者,是我国现阶段的普遍现象,这表明部分企业家的基本素质根本不能适应商品经济的Z起码的要求。
作为企业家,其良心的砝码上还必须加上Z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即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要对消费者安全负责。特别对药品、食品等涉及人体生命健康的产品,尤其要加倍仔细小心。因为厂家的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误差,到了消费者身上就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打击。任何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外界的监督只能起到督促与事后评判的作用,执行生产规程,保证产品质量,是每一个企业职工的应尽之责,更是所有企业负责人不可推卸的责任。排除技术因素不说,一种产品质量的好坏,反映的是企业所有员工的素质,企业家的良心则是企业素质的基础与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