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鼻子发表于 2012-11-23 17:38 所以撒要是国内有动物保护法就估计牢房要坐满
“法不责众”从来都不是司法不完善的借口哦。国内的法律其实很完备,关键是执法
我家也有一只猫猫,也很可爱的说。
MarchZ发表于 2012-11-23 17:46 Facebook是什么,天朝有吗?
Facebook是一种社交工具网站,ZF不让该公司在中国发展,所以内地没有。在国外和香港澳门很盛行。
爱幻想的圈圈发表于 2012-11-23 17:52 我如果亲眼看见谁虐猫 一定上去飞他两脚 个畜生不如的东西
所以重判是应该的!!!香港Z高判3年,罚20万
MarchZ发表于 2012-11-23 17:57 楼主还真以为我不懂啊,我是说在天朝Twitter和 Facebook可以戏称不存在...
哎呀,非常不好意思的说!!!!
lulu1231发表于 2012-11-23 17:49 额。一看完猫猫吐血的照片我就掉眼泪了,好造业啊。
我也是基本上流着眼泪写完这个帖子的
绾ò绾发表于 2012-11-23 18:34 看的我也流泪了,这些人怎么下的入手呢?一点人性都没有吗?
多谢,猫猫在天堂会得到安息的,凶手也已经抓到了
陌一点发表于 2012-11-23 18:41 你可以不爱它,但是别伤害它。。
棉花糖上的猫小咪发表于 2012-11-23 18:49 你可以不爱她,但别伤害她。写的真好。 猫猫一路走好。
香港的流浪动物有很多义工和公益机构关注,相比内地的一些流浪动物确实要“幸福”一些。话说回来,内地一些地方连孩子都可以饥寒交迫而死,又何况是动物。
tank12270发表于 2012-11-23 18:48 为什么资本主义的香港JC可以为一只猫出动,而社会主义的JC你报警他都不来呢,费解
真是恨铁不成钢啊
多谢薇薇1988的小红花,多谢
棉花糖上的猫小咪发表于 2012-11-23 19:00 回复 天香口红 的帖子刚下楼取快递。看到那个猫猫浑身发抖。。
美女你是个好心人,会有好报的!!其实我家楼下也有一些流浪猫,不过它们比较幸运有人会喂它们,它们只会亲近那些常喂食给它们的人,陌生人靠近就会逃走——其实这样也好,免得一些狂徒很轻易地就抓到虐待它们。
目送归鸿发表于 2012-11-23 19:11 你可以不爱它,但不要伤害它。
看来大家对这句话都很有共鸣啊!+1
棉花糖上的猫小咪发表于 2012-11-23 19:07 回复 天香口红 的帖子哎。 我现在下楼都不敢从她身边走,看的难受
口红姐非常感谢将帖子推送首页的工作人员,非常感谢大家这么关注这个虐猫事件的帖子!!!有这么多的人祝福猫猫,它一定会上天堂的!!
由于仍有3名凶徒在逃,香港警方仍在追缉;而香港市民甚至有人自愿掏腰包悬红10000HKD,奖励给抓住凶徒的市民。我相信剩下的凶徒会被绳之以法!
仍有很多很多善良的意粉善待身边的小动物,我想这些小动物也一定不会忘记曾经关爱过它们的人们!!
Z新消息:5个凶手又有一个被警方抓到,剩下两名仍在逃。美国联邦调查局早年发现,大部分连环杀手有虐畜纪录,警告虐畜行为不可小觑,其实是一个警号。美国东北大学也有研究指,曾有虐畜纪录的人,再有暴力违法行为的机率是一般人5倍,故应严正处理。
而印度聖雄甘地曾說︰「看一個國家對待動物的態度,就可以判別該國的偉大程度和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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