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它家吃过之后,还准备发帖的,今天又去了一次,结果完全不一样了。请原谅姐的善变吧。
话说上周在它家吃过之后呢,送了一张优惠券:满100元减20元。
今天休息,和妈妈一起去了。
味道,环境就不说了。反正不打算再去
。
两个人,点了三个菜,消费了114元,用它家的20元券,大家觉得怎么算?
我觉得这个应该很简单,114-20,付款94元就好了吧,对吧!
结账时,姐给了100元+20元的券。等了半天,没见服务员找零钱。
问他们领班,先是回了句:我们不会昧你的钱的,收银台很忙。又等了半天,看见收银台都没人了,又去问,
然后精彩的回答来了:你是用的券撒,我们券是不找零的。
姐很纳闷,就找领班把券拿过来看了看,确实上面标有不找零。
但是姐觉得不应该这样解释吧,反正姐觉得有点被坑的感觉,虽然钱不多,才6元。
至于是哪家,姐也不多说了。没意思,只是提醒各位以后有券的话,要仔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