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夜魅儿 于 2013-1-12 00:45 编辑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长短;以史为镜,可以明是非。
这件事,我是一个旁观者。但是我却以旁人的小恶敲响自己的钟。
文明再怎么进步,道德不可以流逝。
难道事先就直接表达不愿意给她600元,她肯定就不得归还了,所以手机就不要了?这样才道德?难道这不是讹诈吗?
这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失主有权取回其遗失物,并且拾得遗失物是应当做到保管,照看的义务,且应当及时寻找失主,若无法找到应当交给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等。她捡到的东西所有权不是她的,若并且她明知失主是谁的,且不归还则属于侵占。
并且主动地给予与被动索取,性质和感受,根本都不一样。
只问,她要这600应不应该。小时候没学过拾金不昧吗?既然这有钱还开口要做到不丑吗?如果真的给了,她难道会不要吗?这种行为是对的?
还有,她同事的意思
我觉得这个事情就是捡到东西该不该找失主要好处这个事情。到底应不应该?
其实我们同事刚开始还是蛮感谢你们同事的。但是你同事要好处这个事情就让这件好事变味了。
本帖Z后由 夜魅儿 于 2013-1-12 23:24 编辑
我们道德观不一样。
楼上的有点激动了,我是旁观者不是当事人,看事情有些片面。其中双方态度不好肯定也是相互的。
我发帖子感慨的是,拾金不昧这样的事情现在正再流逝,你们或许觉得捡到东西,东西就属于你们了,然后归还失主再找失主要好处也是你们应得的。但我不这样想。
给和要,是两回事。
如果你们同事不捡,我们同事不就找回来了?其实你们同事也可以选择关机抽卡不归还,但是又何必物归原主,又张口要钱?
而且你们吧要手机那一段夸大了。陪她过去的是个秀气的92年的小儿子吖,当时我们全公司都晓得这个事情,都准备陪她过去的,又觉得不好。怕你们同事不还手机为难她。我们都说要报警。因为你们同事张口就是要请吃饭,要钱。一副不给钱就手机不还了的态度,哪里是你口中说的白富美。
如果不是她先开口要好处,事情会这样吗?如果是玩笑会一而再的说吗?如果不是她先翘竹杠,别人不会感谢吗?凡事都是相互的。如果你真觉得做好事要回报是正确的。我无话可说。
我是女的 白天我全部手机上的 你非说我是男的 .....
她没给我好处 我一开始也没想过你们会看到
我只是吐我自己的槽
我长这么大一次听到归还手机要钱的 开价600
我震惊了
所以我发帖了
我错了吗?
你今天刷了1天,累了吧 真辛苦
你早点休息吧
我不吐槽了
到处为止。累人。
你们可以继续歪曲
说我是男外星人都可以。
无聊 你疯了吧?你说的那跟那呀?我说神马了我?我那句话让那个你觉得我“招认了”你是不是精神有问题?
我居然跟个疯子耗时间 天呐。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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