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公运管处:严格执行教导员“五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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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下的要求,并一并贯彻执行。(一)、教导员持证挂牌上岗。全市教练员教学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携带教练员证。工作牌应由各驾校统一制作后分发给教练员教练员佩戴的工作牌须印有从业驾校名称、教练员姓名、教练员证号、教练员照片等信息。在教学期间,教导员就此要求要接受学员的监督!(二)、严格执行教练员五条禁令”我市驾培教练员应严格执行运管局制定的“五条禁令”:1、严禁教练员以任何形式向学员索取财物;2、严禁无《教练员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执教或酒后执教;3、严禁教练员不文明教学;4、严禁教练员教学期间擅离岗位;5、严禁教学期间教练车超载或搭载与教学无关人员。各驾校要将教练员五条禁令”内容及驾校统一投诉电话制作成贴纸,在教学车副驾驶座正前方张贴,自觉接受学员监督。(三)、严肃查处违规教练员运管处对培训工程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教练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对违反“五条禁令教练员,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吊销其《教练员证》。2、记入全省教练员“黑名单”。3、不在受理其教练员从业资格 考试申请。4、作出其他行政处罚。编辑:中国驾校培训门户http://www.wyxc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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