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地铁进食虽然不对,但顶多是道德层面的问题;私拍别人照片并上传至网络,有侵犯肖像权的嫌疑,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那些支持人肉的不知道怎么想的,我想大都纯看热闹瞎起哄的吧?有多大错量多大的刑,正确做法是发现有人进食立即通知地铁管理人员,而不是私自行动,这次被泼面,下次可能不知道发生什么更大的冲突了。不知道你们看过电影《搜索》没?没看过的下载下来看下。
我觉得地铁进食虽然不对,但顶多是道德层面的问题;私拍别人照片并上传至网络,有侵犯肖像权的嫌疑,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那些支持人肉的不知道怎么想的,我想大都纯看热闹瞎起哄的吧?有多大错量多大的刑,正确做法是发现有人进食立即通知地铁管理人员,而不是私自行动,这次被泼面,下次可能不知道发生什么更大的冲突了。不知道你们看过电影《搜索》没?没看过的下载下来看下。
伤﹑沫沫ぺ发表于 2013-3-29 09:30 貌似别人都劝了,劝了不顶用才拍的吧~
劝了不顶用也不能拍,而应该通知地铁工作人员。
kw912发表于 2013-3-29 09:34 是的,看到报纸才觉得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份了,会给当事带来影响,但是。文明的创造必须来硬的,人就是生得 ...
我记得前不久也发生差不多的事情,就是香港地铁有大陆乘客的小孩进食,还被拍了视频。但是舆论好像都是骂香港人的,为啥这次舆论风向就变了。。。对待自己人要宽容点啊!
zying_1980发表于 2013-3-29 10:11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根据国家现行法律及相关解释,在公共场合,公民的私隐权自动丧失,人家可以拍照,除 ...
可以拍照,但在别人表示禁止的情况下不行
冰醇茉莉00发表于 2013-3-29 10:23 是这个女的问题吧,自己本身在地铁上吃面就有错,被人劝阻不听,别人拍照,好好说,别人也会删吧,至于一碗 ...
不是我替她说话,我也讨厌公交地铁吃东西的,但一码归一码,曝光确实有点过了。又不是杀人抢劫,何必呢。
另外,关于地铁禁食,目前是香港地铁有明文规定,但西欧和美国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完全靠自觉。
vivid发表于 2013-3-29 10:35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对这件事我一直木有参与转发 就是想着做人留一线
说实话,禁食标识太不显眼了!!其实地铁很好办啊,不是要刷卡么,直接带热干面的不让刷就行了。
抓西西发表于 2013-3-29 10:37 那些替破面女讲话的人估计都是在公交地铁过早的同类
呵呵,我从没在地铁公交过过早,你这是什么思想?我可以说你站在道德制高点了么
vivid发表于 2013-3-29 10:39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肯定都是藏在包包里带的啦
恩,这也是这件事有利的一方面。
伤﹑沫沫ぺ发表于 2013-3-29 10:44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等你通知工作人员之后咋个取证,有录像但是别个吃完了还不是早跑了,而且也未必和她 ...
每个地铁有协管员的,看这个视频后面部分(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3-03-29/075662229357.html)。我觉得Z好还是别自己单独行动,这次是个女的泼面,下次万一是个汉子飙起来打人,造成更大的恶性事件,谁都不好受。
抓西西发表于 2013-3-29 10:41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没有没有我哪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啊,您就代表的道德您就是道德
道德是不会冤枉好人且不会恶意揣测,我只是希望你收回28楼的话,我也会收回我回你的话。
另外我想提醒大家一点,地铁禁食是从香港泊来的,美国欧洲尚无明文规定。另外,香港地铁也是禁止拍照的。
dy1999发表于 2013-3-29 10:52 楼主想法有些简单。无缘无故的,不会有人想故意曝光别人照片,这女子违反规定,被人拍照,并不表示人家就一 ...
我的想法就是曝光后果无法预计,现在事情已经越闹越大了。适可而止吧
天堂魔鬼发表于 2013-3-29 10:53 先搞清楚什么叫侵犯肖像权
我不清楚,你来给普及下?
思思灬发表于 2013-3-29 10:55 未经他人同意上传照片 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不违法的 只是一个道德问题 既然都是道德问题 那还有什么 ...
不以盈利只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如果本人明确禁止,则不能上传。
本帖Z后由 lookforu 于 2013-3-29 11:14 编辑
抓西西 发表于 2013-3-29 11:08 就算那个拍照的人在你口中是没有道德的我也觉得她比很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道德圣人高贵的多
我没说她不道德,请不要随便扣帽子,这样下去跟你讨论问题很累。
思思灬发表于 2013-3-29 11:10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你没看清楚我写的吗 我已经写了未经他人同意上传了 这不违法 你自己去咨询下吧 ...
民法通则里面这两个条件是并列的,也就是说,包含2层意思,即未经本人同意,或以盈利为目的,均属侵犯肖像权。建议你仔细理解下。
碰哥发表于 2013-3-29 11:43 说得非常好。。。。。楼主可能也没搞清楚,从事后记者采访的视频看,这个女子是在很多人劝阻的情况下不听 ...
不管怎么样,事情已经发生了。
非要扩散到人尽皆知才好么,犯了错自然有法律、有规定的执行人员去教育她,普通推波助澜的人就歇歇吧
让领导先舔发表于 2013-3-29 11:50 曝光后果怎么就无法预计了?这个泼面女的过激行为,叶小姐的积极曝光,包括当时车厢内乘客先前的劝阻 ...
换位思考下吧,再看下电影《搜索》
kingicer发表于 2013-3-29 12:13 按照楼主的说法,那央视的说明今日说法,焦点访谈,315晚会都不用播了
不是我看不起央视,有些媒体确实只会煽风点火。
妍妈妍爸发表于 2013-3-29 13:10 回复 lookforu 的帖子因为香港人又没有把吃的拍别人头上!
香港地铁除了严禁进食之外还严禁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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