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床看到这个消息!
20%个税如何执行或存悬念
据新华社电 至昨日,不少二三线城市“国五条”细则陆续亮相。与京沪等一线城市相比,这些城市总体上房价涨幅要小一些,面临的调控压力也稍轻。
对于备受关注的“20%个税”政策,济南、合肥等地的细则没有涉及。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上海
深圳未细化征收20%个税
合肥已备案商品房3个月内不得涨价
明确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凡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在3个月内不得向上调整。合肥市“国五条”细则未提及20%个税如何执行。
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严格购房家庭资格初审,对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进行核查。
济南未细化征收20%个税
青岛
坚决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未细化征收20%个税。
重庆报价过高不发预售许可
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广州
非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未细化征收20%个税。
倍感安慰有木有!!!不知道武汉的细则什么时候出来,希望也不要涉及到20%个税!!!
话说,我奶奶家的房子本来是全部留给我,我也不急着要那个钱,就准备放着出租,结果家里人闹起来,都想分杯羹,周末一直在协商这个事,想赶在国五条之前把房子卖了,看来现在还可以缓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