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烟雨任凭生 于 2013-5-13 20:14 编辑
万一2个人过不下去了,要离婚,那也得你签字吧?
今天某人对老湿说:“你不怕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然后卷了跑了啊!?”
老湿大笑道:“房子是固定的东西,难道你还背着跑掉不成?哈哈哈哈!”
本帖Z后由 烟雨任凭生 于 2013-5-13 20:14 编辑
万一2个人过不下去了,要离婚,那也得你签字吧?
今天某人对老湿说:“你不怕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然后卷了跑了啊!?”
老湿大笑道:“房子是固定的东西,难道你还背着跑掉不成?哈哈哈哈!”
坠天使发表于 2013-5-13 19:57 看得开固然是好事 人人都简单的生活就好了
不是每个男人都看得开
本帖Z后由 烟雨任凭生 于 2013-5-13 20:09 编辑
落日余辉 发表于 2013-5-13 20:02 婚前房子还是各写各的名字比较好吧,如果女方出装修,陪嫁汽车,你也应该加上让别人舒服点啊。但是两个人买 ...
哈哈哈,这就搞笑了啊!!
老湿我是外地农村户口,如果在武汉结婚,买婚房,我肯定就只写女方的名字,因为那样可以节约办理什么纳税证明的钱撒!
如果2人过的了,就节约了!
如果过不了,钱有什么意义?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