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单位从2012年12月25日工作至今。没有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填写过入职申请表。
现在我不想做了。
1.入职申请表上面和当时面谈都是说试用1500 转正2100 三个月转正
2.本人四月份拿的工资还是1500。而且四月的工资是五月发18发的。之前没有任何通知。去问主管说是太忙忘记了。
3.做的都是一样的事的主管侄子的底薪已经是2100。因为这样心里气不过所以不想做了。
4.昨天跟主管说辞职。他说写份报告给他,随时可以走。问他什么时候能拿到五月的工资,他说是下月18号。
5.估计五月的工资他们给我的也是1500的。 心里也非常不爽。
偶尔逛一下得意。知道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然后,我准备直接找老总谈。该怎样写辞职报告才能拿到双倍工资。而且能立马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