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从今天开始,全市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外埠及本市新城区摩托车违禁在三环线(含)以内区通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禁在三环线(含)以内区域的立交桥、高架路、过江桥梁及隧道、地下通道通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逆向行驶、非法营运和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及私自加装遮阳棚等。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透露,明年我市中心城区的所有登记上牌的摩托车都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挂临时号牌(黄牌)的超标电动车也将于明年9月30日不能上路行驶。届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清理中心城区的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目前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已经不能办理牌证。
交警提醒:市民现在购买的已登记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使用年限已不足一年零三个月,即到了2014年9月30日,这些黄牌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作废,不得上路行驶。届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按无牌证摩托车进行管理,即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民警将扣留车辆,对无号牌的行为处200元罚款;对未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驾车者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据介绍,外埠和我市新城区摩托车进入三环线内行驶,交警将按“违反禁令标志”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摩托车非法营运将受到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注销牌证的处罚。
交警近期在路面查获了一批挂假牌证的超标电动车,车主说是找熟人或在一些车行买的带牌车,而按照规定这些均属未上牌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未登记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号牌的超标车,民警将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并对当事人处以10日以下拘留,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