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拆迁新规征求意见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梅军 通讯员胡贵玉 实习生郭超琴)昨日,省ZF法制办官网公布了《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根据该《办法》,部分拆迁户将可享保障房,这是我省首次作出这样的规定。
据省住建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部分条款具有独特的湖北特色。比如第二十条:“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征收人应当优先予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这意味着,如果《办法》获得通过,我省保障房的大门就首次向符合条件的拆迁户打开了。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