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号在金盛交了2000元定金订购格尔森地板,浙江白橡木的340一平,共50平 17000元,由于当时买的是期房,房子还没有交付,就给老板说,到时候我们的具体数量不一定是50平,可能要不了这么多,老板说可以,后来由于嫌太贵了,我们想退。找金盛,金盛叫我们找格尔森的谈,那个徐老板说不行,不能退,必须定当时单子上写的50平米,也不能换他店子里面其他品种,再说你看你单子上写有“特价商品"。340一平是特价啊!!!!!!!!!!!!这时我们才看见合同角落被他偷偷摸摸写了个特价商品上去了,说你这样单子合同仍然有效,以后有钱了再来提货,现在是2013年了,到现在还没有退我的2000快押金,格尔森金盛的电已经关门了,现在已经在香江家居去了,老板也不承认那个合同有效了。打12315人家说你维权时间只有1年,叫我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我把情况说了,合同是是定金,不是订金。
该死的怪我们没有法律保护意思,买建材的人一定要小心啊,签合同一定要仔细看,看交的订金是否是定金,两个字有天大的区别,是够商家在你合同上写了"特价商品",订金千万别交多了!